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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3: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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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条“卫生间的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0、1区内及上方”规定,确实比较够呛。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 ... p;extra=&page=6
JGJ 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问题讨论
问题13(sgf2002提出):
JGJ242-2011 第9.4.4中间一句“卫生间灯具不应安装在0,1区内及上方”依据何在?0,1区上方我按2区采用II类灯具、防护等级也按2区可不可以?因为0,1区上方按什么区规范没有规定。
89#
0、1区上方(比如住宅浴室0、1区距地2.25m以上的位置)我按2区采用II类灯具、防护等级也按2区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
100#
卫生间灯具不应安装在0、1区内,不宜安装在0、1区的正上方。
这样规定,是否好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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