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 张家富(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 610042)
摘 要:针对“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这一业界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阐述笔者的看法。从使用功能、规范条文、消防用水量等几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处理建议: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应该由给排水专业确定;在设计阶段,最终结论以给排水专业提资明确;在图审阶段,审图人员应根据给排水专业所提资料来判断设计是否正确。
关键词:排水泵;消防负荷;人员疏散;安全作业;消防用水量;灭火持续时间;积水深度;给排水专业
1 问题由来
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这是一个行业内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最近,业界知名专家李炳华在其公众号上抛出这个问题,争论异常激烈。后来公众号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调查结果表明,目前业界对这个问题观点仍然不同,无法达成共识。
在实践工作中,笔者也曾因这个问题遇到过麻烦而对这个问题有过片段的、非系统的思考。所以,借当前这个问题讨论的热度加以整理,将对该问题的一点看法、问题剖析和处理建议呈现于此。由于这是一个久争不决的问题,笔者并不敢奢求统一认识,仅希望提供更多的视角探讨这个问题。
2 一点看法
笔者对这个问题的首要看法是:这是一个被电气同仁复杂化的简单问题。
排水泵是排水系统中的一个设备,只因其需要供电和控制才与电气专业扯上关系。是否为消防负荷?按工艺主导、谁提资谁确定的原则应该由给排水专业确定。如果大家都认同这一原则,问题就简单了,只要电专业有依据是按给排水专业提资要求设计就应该没问题。
然而,实际工作中常有审图人员根据个人观点,只要图纸上的做法与其观点不一致,就可能被判违规。更尴尬的是审图人员的观点也不一致,所以设计人员无论按消防负荷还是非消防负荷设计都存在被判违规的风险。关于这种情况,不是理论分析可能存在的现象,而是实际工作中不只一次两次发生的事情。
本以为“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应该由给排水专业确定”会得到业界绝大部分同仁的认同,然而调查数据很意外,认同此选项的只占约24 %,仅高于认同排水泵不是消防负荷的选项(占比约9 %)。
如果把调查表分成两张表,其中一张表只包括表1的前3项,另一张表仅对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该由哪个专业确定,结果会怎么样呢?笔者认为把这个问题分为对技术问题的认知和工作界面划分两方面调查更具合理性。当然,不能把调查结果中选项占比高低作为对技术问题认知是否正确的参考依据。
排水泵按排水类别、安装场所或服务对象都可分为很多种,这些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是全部都为消防负荷还是可以部分为消防负荷?程序上应该是给排水专业根据火灾时产生的消防积水需不需要排,需要排的消防水量,排水泵的设置部位、数量、流量以及这些排水泵是否兼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见,判断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涉及到给排水专业的许多参数及排水泵的具体设置情况。而参数和排水泵的设置情况不同的工程不同,同一工程不同的人设计可能也不尽相同,本专业同仁怎么可以根据该问题的一两句规范条文和个人感觉就得出“是”与“不是”的结论呢?这样的结论是否正确?用一个不能确定正确与否、至少现在还存在争议的观点去判设计是否违规是否有失公允?
因此,笔者希望“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应该由给排水专业确定”成为电气同仁的主流认识,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3 问题剖析
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虽然笔者笃信这个问题应该由给排水专业根据具体工程提资确定,但是笔者赞同客观、冷静、全面的分析探讨,使认识更接近真相。毕竟这个问题与本专业有密切的关联,影响设计时对排水泵供配电措施的选择及评断设计是否正确。
下面笔者尝试从使用功能、规范条文、消防用水量等几个方面来剖析这个问题。
3. 1 从使用功能剖析
何为“消防负荷”?目前规范标准未见明确的术语定义,不妨从使用功能角度给予定义。根据国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以及对设计中各种无异议的消防设备作用的认知,不难归纳出消防设备具备以下两大类功能属性: a. 直接参与预防火灾或扑灭火灾; b. 虽然不直接参与预防火灾和扑灭火灾,但当发生火灾后若其不正常运行,可能会导致火势蔓延、影响人员疏散及扑救人员安全作业、影响其他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等。
因此,“消防负荷”可以定义为“为预防火灾和扑灭火灾而使用的用电负荷,包括发生火灾后若其不能正常运行,可能导致火势蔓延、影响人员疏散、扑救人员安全作业及其他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用电负荷”。按照这个定义,认知无异议的消防负荷应该都包括在这个范畴,而认知无异议的非消防负荷都归属不到这个范畴。因此,可以认为这个定义是恰当的,用这个定义来检视存在争议的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也是可行的。
前面提到排水泵按排水类别、安装场所及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很多种,表2是根据给排水专业提资时对集水坑命名而对应的常见排水泵及其主要功能。
从表2可见,在不考虑排水泵兼用的情况下,可以得到感性的认识,只有1、2项排水泵与消防有关联,而3、4、5项排水泵与消防没有关联。那是否就可确定1、2项排水泵为消防负荷,3、4、5项排水泵为非消防负荷呢?可以进一步用前面给的定义来检视:排水泵显然不是直接参与预防火灾和扑灭火灾时需要使用的设备,对火势是否蔓延也无影响,所以只需看火灾时若其不能正常运行是否对人员疏散、扑救人员安全作业、其他消防设备正常运行有影响,见表3。
根据表3及前面给出的关于“消防负荷”的定义,消梯排水泵和消防泵房排水泵为消防负荷,雨水排水泵和污水排水泵不属于消防负荷,这与平时设计中给排水专业提资是一致的。但普通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却无法确定,关键点在于火灾时地面形成的消防积水是否一定要在火灾期间排?认为应该排的理由是地面有积水影响人员疏散,影响扑救人员安全作业;认为可以不排的理由是地下室面积较大,火灾时产生的消防水在地面积水深度有限,对人员疏散不会有影响,反而是若为普通排水泵供电的电源不切除,扑救人员可能有人身电击的危险。 至此,单从使用功能的角度判断普通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已陷入僵局,不妨暂时放一放,再从其他角度剖析。
3. 2 从规范条文剖析 ……
3. 3 从消防用水量剖析 ……
4 处理建议
通过多角度剖析,对于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不是所有的排水泵都为消防负荷;消梯排水泵、消防泵房排水泵为消防负荷,雨水泵、污水泵为非消防负荷应该没有争议;普通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应根据具体工程具体分析。
虽然笔者倾向于普通排水泵按非消防负荷处理,但这毕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要判断火灾发生时普通排水泵不正常工作时究竟对人员疏散和扑救人员安全作业有无影响,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有的因素不是本专业的知识能解决的。
综上,笔者对实际工作中处理这个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a. 排水泵是给排水系统中的一个设备,按工艺主导的原则,是否为消防负荷应该交由给排水专业确定。 b. 在设计阶段,本专业可以与给排水专业探讨,但最终结论应以给排水专业提资明确。 c. 在图审阶段,审图人员应根据给排水专业所提资料来判断设计是否正确。若审图人员认为所提资料有问题,笔者认为正确的处理办法是提请工程给排水专业审图人员与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沟通确认。对电气设计人员来说,最多根据给排水专业重新提资后改图。倘若设计依据所接收的资料是正确的设计,却被判违规,实在冤枉,电气人何必难为电气人呢!
5 结语
对这个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虽然时而因争论而讨论,但要形成文字内心其实是拒绝的。因为无数实践让笔者深知,技术上存在争议的问题是很难统一认识的。然而,存在争议的问题又何止这一个?特别是作为指导设计的规范条文,稍不严谨就会引起歧义,进而出现争议给工作带来麻烦。怎样减少规范条文的歧义和正确处理工作中因歧义引起的麻烦?确实值得深思!
作者信息 张家富,男,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设计六院电气总工程师。
本文有删减,全文载于《建筑电气》2020年第9期,详文请见杂志。
针对“排水泵是否为消防负荷”这一业界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各位行业同仁在实际工程中是如何处理的?是否认同本文作者见解?欢迎大家踊跃投票,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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