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elegantyuer

疑问2011-Q1:10kV电压送电容量的问题。着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8 13: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显示,当为架空线路时,输送功率在3000kW以下,输送距离可为8~10km;
当为电缆线路时,输送功率若为3000kW以下,输送距离为10km以下。
发表于 2011-1-10 22: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1-15 20: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杭州地区,单路10kV电缆线路的供电容量上限可以达到8000kVA甚至更高,当然,与上级110/10kV的距离不能过远,一般在几公里左右。尺短所言做一个用电征询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走正常流程需要时间太长,至少可以通过非正式渠道了解一下。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1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10 介绍详细。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15 20: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15 21:41 编辑

R≤2000/I是DL/T621-1997的计算公式,但却是一个极其错误的计算公式,不能再用了。
若真按R≤2000/I做设计,公用接地的终端变电所发生高压侧接地故障(指低电阻接地系统),其后TT系统低压设备、低压配电电缆有绝缘击穿的极大危害,绝不可擅用之。
切记切记!
     
发表于 2011-1-15 2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19#“公用接地”改为“共用接地”为妥。{:tongue:}
     
发表于 2011-1-15 2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5 21: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GB16895.11-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442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故障的防护》有详细要求,可查。
     
发表于 2011-1-15 21: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用接地”或“共用接地”意思差不多,不改也可以,改是与习惯叫法一致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10: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1、诚版所说的,我基本上是不懂啊;
2、尺短前辈所说的,蒋麦占先生也有一篇文章讲这个。不过,本人实在是还很无知啊,还是没看懂。
{:sad:}
     
发表于 2011-1-17 16: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刀直入:4000KW的负荷,一个10KV回路带没问题(非正常的地区除外)。
     
发表于 2011-1-17 22: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10KV,带了10000KVA,实际工程,已经投入运行,供电距离不详,上端变电所是110/10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5-25 04:11 , Processed in 0.08156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