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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2015-Q3:为了防雷,露台金属栏杆需要做等电位联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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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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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细嗅蔷薇 于 2016-6-18 10:47 编辑

民规第11.1.7条(强条):在防雷装置与其他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6+1层住宅,建筑高度20.8m,屋面局部露台设金属栏杆,金属栏杆用扁钢于防雷引下线相连。
请问:需要设置等电位联结吗?怎么做?
有同行建议:屋面露台焊一圈扁钢,再做防雷引下线。
个人理解:是不是围露台焊一圈扁钢(暗装吧?),并与每一段金属栏杆联结接通。目的是让每段的金属栏杆能保持等电位。理解有错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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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4: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栋建筑已经在电源进线的地方实施了总等电位连接
     
发表于 2015-9-14 14: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露台金属栏杆至少两点接闪,接闪点的间距不大于引下线间距。
我的做法是在栏杆附近为接闪做接地板。
发表于 2015-9-14 14: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露台金属栏杆至少两点接闪
这是为何?
     
发表于 2015-9-14 15: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改为
露台金属栏杆应该接闪,接闪点的间距不大于引下线间距。
我的做法是在栏杆附近为接闪做接地板。
     
发表于 2015-9-14 15: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强条提,有点狠了。我认为按照5.2.8提比较好!
5.2.8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4.3.2条第1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旗杆、栏杆、装饰物、女儿墙上的盖板等,其截面应符合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其壁厚应符合本规范第5.2.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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