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4-18 20: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从技术上讲没有讨论价值 规范要么明确非消防与消防分开 我也支持分开 但是编规范的时候你干啥去了?你不写进规范 那法不禁止即为可行 中国建筑电气界近年来有个最让人不齿的现象就是 编规范的时候不写清楚 条文用词用语混乱有歧义 会后宣贯由着自己解释 希望某些专家今后要自重!自重!自重!规范有问题 请走正规程序 及时由编制组出解释 不要把个人凌驾在组织之上!更不要已经发现问题 发现歧义 发现混乱 到处被人追着问 却还不走正规程序行使解释权 自己讲课的时候纠正 或者写篇论文解释 中国哪条法律法规赋予你讲课或者写篇论文就可以解释规范的权力了? 请某些人时刻记住 你编的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 你要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信任!还有 住建部的官员都是干什么吃的!不作为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