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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1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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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16-2014 第10.1.10条是对消防配电线路敷设的要求(暂不考虑其他规范对电缆选型要求)。
第一款,电缆明敷,三种情况。
(1)由金属导管或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槽盒另加防火保护措施,对线缆无要求,可以用普通线缆、阻燃线缆、耐火线缆或者阻燃耐火线缆。但是,没有提非消防配电线路与消防配电线路是否允许在同一个槽盒内敷设。也没有禁止在竖井内采用此种方式,理应竖井内外均允许此种敷设方式。
(2)在电缆井、沟内,可不用金属导管或槽盒保护,比如直接敷设在电缆梯架上,但是对电缆型号有要求,必须是阻燃或耐火型。
(3)矿物绝缘类电缆,无论在何处,直接明敷。
第二款,暗敷,只有一种情况,穿管,对线缆无要求。(条文正文是穿管,正常理解,塑料管,金属管均可;但是,在条文解释中,却变成了穿金属管,莫名其妙!!)
第三款 消防配电线路与非消防配电线路在同一个电缆井、沟敷设如何处理。
(1)如果不共井敷设,满足第一款(2)要求即可。
(2)如果共井敷设,消防配电线路要采用矿物绝缘类电缆,并与非消防配电线路布置在竖井两侧。
逻辑上很奇怪的是:消防配电线路穿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槽盒外加防火保护措施,这种明敷方式在竖井外是允许的,为何在竖井内就不允许呢?竖井外肯定会有敷设非消防配电线路的槽盒,并与敷设消防配电线路的槽盒平行路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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