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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5 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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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求助]对住宅高层的划分问题
<P>作为建筑物类别的划分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是硬杠杠,<STRONG>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为1级,二类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是一个前提。</STRONG>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如果不具备1级耐火等级的条件是不能定为<STRONG>一类高层的。下面的话因果关系颠倒了,不是</STRONG>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一定是<STRONG>一类高层。</STRONG></P>
<P><STRONG> </STRONG>将高层建筑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划分为两类,就<STRONG>居住建筑</STRONG>而言,将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定为<STRONG>一类高层</STRONG>,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定为<STRONG>二类高层</STRON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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