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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6-2-2 0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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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3个“建筑电气设计疑难点解析”(1.3),就已经看不懂了。
不妨回看一下第3个“建筑电气设计疑难点解析”(1.1中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重电源”)的要求:
2问
(1)编制人、审查专家、主编副主编一长溜,都干嘛去了?
(2)编写均是业余时间完成,编写周期紧迫,技术水平所限——我们不关心是不是业余时间编写,编写周期也没人催(又不是国家规范、标准或图集,还有限时限刻完成的可能),更不涉及技术水平,认真一点点,前后保持一致,是最起码的要求吧?不过分吧?
1.1和1.3,中间不过只隔了1.2(况且1.2与上下1.1、1.3均有关联),就已经对应不上了。
相信1.1?还是相信1.3?
(3)以上海市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为例,一级负荷供电根本不存在“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的说法,均由10/0.4 kV变电所以低压220/380V三相四线供电至大楼低压配电间,完全可能就是引自同一变电所两台变压器(电源各自独立,满足一级负荷“双重电源”供电要求)各自的低压母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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