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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3 16: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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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刚刚遇到的情况,江西省推荐性地标有一条:“防火单元内每个充电车位顶部应至少设置1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图审要求住宅的每个车位上方都单独设置一个感烟探头,正常人都不会这么理解,跟图审沟通,图审回复说省里抽查人员就是这里理解的,而且是按强条抽查,所以这一条他不接受沟通。
真让人无语,图审喜欢把问题推给抽查,搞这种反常识的审查,明明自己才是审查主体(跟设计喜欢把责任推给图审类似)。图审机构面对抽查没有投诉途径嘛,图审人员好歹工作满十五年,有执业资格,在行业里是妥妥的专家,怎么总是被抽查拿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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