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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2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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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1-4-27 00:40 编辑
回复 14# 尺短寸长
现有一个改造小加层厂房面每层面积大于500,共三层1500平方,前提要求电气不设置消防报警,现在围绕不做消报如何来定?
根据:沪消发〔2004〕174号 关于加强厂房库房、集贸市场、批发 市场排烟系统等防火设计的通知 一、关于厂房库房的防火设计 1.1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厂房和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库房应设置排烟系统,排烟方式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 1.2对于原设计时火灾危险性定为丁戊类的厂房库房,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性质改变,存在着丙类生产或储存的可能性,因此,厂房库房的排烟系统的防火设计统一要求,不按其生产储存性质分类。应设置排烟系统,排烟方式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
1,注意和,不是或,但前提是可采用。(在这个“可”和“和”字能不能做文章,)
2,厂房库房:厂房和库房,还是厂房的库房?
3,对于原来设计时火灾危险性定位丁戊类的厂房车库,由于生产结构调整。。。,言外之意是否为产业结构未作调整、性质未改变则可不按此条文?
如果设置机械排烟,按民规鸡肋条文
13.1.3 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启动报警系统:
3)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公共建筑
4)设有机械排烟的公共建筑
再反过来按建规
11.4.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搞来搞去,消防值班室都要做了,吓人么,领导已经和甲方协商不做消防,我不能做,做了奖金就。。。。
问题:24米公建那条鸡肋不谈了,不符合实际,机械排烟算上,按建规消控室都要上了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Administrator/Application%20Data/Tencent/Users/446498414/QQ/WinTemp/RichOle/NS1WV]$65VQQ82RLZK8`~~S.jpg 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Administrator/Application%20Data/Tencent/Users/446498414/QQ/WinTemp/RichOle/{B$C~}]]CPF65DUF$SIOG~W.jpg
如何按上海标准不做消防,民规我看不能管了,小厂房含工业性质是否需要参考民规,以尺总的经验给个门道能解释的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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