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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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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防火分隔的,为何要探测器组?
翻翻规范,火规写明:6.3.8.1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
却对于防火分隔的 没做要求。如果都要求,那何必多此一举加上定语 特别注明?
民规这次倒是写清楚了,13.4.5 1) 疏散通道或防火分隔的电动防火卷帘两侧,宜设置专用的感烟及感温探测器组
但是紧接着往下看 3)仅用作防火分隔的电动防火卷帘,在相应的感烟探测器报警后,应采取一次下落到底的控制方式
这不是前后矛盾?防火分隔的,感烟报警,一次下落到底,那还要感温干嘛?摆那里看着对称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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