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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2 10: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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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非要怪谁的。规范是这样写的。
这种问题建议可以分情况处理:
1、小业主清水交房
电施图(不是精装电施图)及现场施工,完全按规范执行。不设在上方。竣工验收及交房后,业主自己的装修施工图(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比如改梁、承重墙之类),就不在设计院或建设方的的职责范围内了。
2、精装房交房
一般是在清水房竣工验收后开始,向业主提供的全套精装房施工图按规范执行,有业主提出这样修改卫生间照明的,明确告知违反规范。要这样做需业主书面确认并自行承担后果。一般这样要求后,业主会自己掂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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