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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8 2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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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技术细则》规范编制者从水专业定义消防负荷,但他们大抵不清楚定义为消防负荷对电气设计意味着什么。也可能只清楚这些负荷跟消防是有一定关联的,但关联程度多大,是否能达到电气专业定义的消防负荷标准,他们是不大关心的。
{关于关联性,举一个可能不恰当的例子,美国总统的保镖可能关系到美国总统的安全,是否连总统保镖都和总统一个待遇?总统保姆不正常工作,可能影响到总统的工作,是否提高其为总统年薪}?
这就涉及到不同专业规范之间的协调性问题。所以,非本专业定义本专业一些条款本身就是非常不合理的!
电气设计从电源供给到主备用电缆选型,到末端切换等都对消防负荷进行现对于该建筑最高层次的保障。但显然地下室车库普通潜污泵用不着这些“牛刀”,造成一定程度的过度设计。如采用防火电缆对普通潜污泵供电就缺乏充分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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