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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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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酒店管理公司定义的“紧急电源”是否可以等同认为是国内规范的“消防电源”,我认为不行,也没有必要。
2、 酒店管理公司提出类似要求,是从安全角度出发,一旦客房正常电源被切断,还能保证客房内最低限度的照明(注意,这里包括紧急状况下,消控室或值班人员主动切除相应场所的正常用电,也包括客房或者楼层配电箱内保护电器由于线路故障而跳闸,导致客房失电)
3、 客房廊灯可以认为是“紧急”照明即应急照明(但不一定是消防应急照明),客房内的冰箱、写字台的所谓“紧急”电源插座,应该理解为不断电插座即可
4、 如果酒店方坚持冰箱、写字台的 “紧急”电源插座必须由发电机接入,可以考虑和廊灯一起,由酒店走道公共照明配电箱接入,不由应急照明配电箱接入(见3)。走道公共照明配电箱的电源接至发电机。
5、 15楼应急灯接线盒21#楼应该是一样的,总体正确,只是在 应急状态和正常状态的表示上不妥。应该把正常状态表示为RCU的常开接点、应急状态表示为RCU的常闭接点;此时如果客房配电箱的电源有电,RCU的常开接点即闭合、RCU的常闭接点断开,廊灯的启闭只受到客房内部控制;而一旦客房配电箱失电,则RCU的常闭接点闭合、RCU的常开接点断开,廊灯即由外部应急电源供电自动点亮。
6、 楼主考虑客人在客房内穿衣、收拾贵重物品之类,我认为是多虑了。现在的对于切除正常电源是相对慎重的,谁也不会吃了饭没事干去随意切除电源。而一旦到了需要切除电源时,说明情势比较紧急,首要任务是保证人员安全,财物损失是次要考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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