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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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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佩服尺短对规范的理解、钻研和为设计人员着想
sgf2002 发表于 2011-1-28 11:47
sgf2002的一番溢美之词,让尺短脸红心跳。
可绝不敢说对规范的理解怎么样,新的GB50057改动不小,好多地方还没整明白,好好钻研是分内之事,为设计人员着想和为业主着想,那也都是应该的。
比如就说防雷接闪器暗敷一事吧,一些按GB50057规定经防雷计算原本可不设置防雷的低层建筑(如别墅等住宅建筑),又不处在人员密集场所,但实际上却做了防雷设计。开发商及建筑专业出于对建筑外立面的美观要求,希望防雷的接闪器暗敷。如此,暗敷也无甚不可,再说按原GB50057和新版GB50057(报批稿)规范规定,也都是允许的。
当然,明敷的防雷接闪器防雷效果自然要优于暗敷的,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首选明敷。
防雷接闪器如果需要选择暗敷,必须考虑两个方面:一要考虑雷击屋面是否允许有小块损坏的损害后果,二要考虑雷击产生的小碎块是否存有较大的二次伤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
但是,像别墅等低层建筑,个人认为若采用暗敷的防雷接闪器,一般来说,应该是不存在很大原则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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