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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0 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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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第一、除了深圳培训我与丁组长一面之交以外,我迄今和他无任何其他形式的联系;
第二、规范是好是坏,反正白纸黑字已经印刷出版、正式实施了,而且至少5年内不会做任何改动。大多数全国电气设计人员的第一关注都是如何理解和如何执行这本规范,而不是现在就去如何修改它、废除它,也不是如何去鞭挞、贬低、咒骂编制组,更不是如何藉以踩踏他人来抬高和显摆自己;
第三、看看尔等这数月来群魔乱舞、血口喷人、污水泼地、誓置规范编制组于死地,只许自己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态势,令人讶异和反感。
大鼻山 发表于 2014-5-10 11:12
大鼻山 发表于 2014-5-10 11:12 [/quote]
1、规范是好是坏,管它呢,执行就是了——请问大鼻山,是不是?
2、如何理解和如何执行这本规范,而不是现在就去如何修改它、废除它——规范存在问题或有错,不能修改不能废除?
3、也不是如何去鞭挞、贬低、咒骂编制组,更不是如何藉以踩踏他人来抬高和显摆自己——除了老诚开骂有所不妥外,如果规范规定是正确的,何惧之有?是谁在这里“踩踏他人来抬高和显摆自己” ?
PS
你也别瞎球嚷嚷,最终还是免不了老老实实地执行新火规。
尤其等你们彻底读懂《火规》6.1.4条再说吧;我说再多,似乎都等于对牛弹琴。
大鼻山 发表于 2014-5-10 09:46 ……
第三、看看尔等这数月来群魔乱舞、血口喷人、污水泼地、誓置规范编制组于死地……
大鼻山 发表于 2014-5-10 11:12
4、只许自己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态势,令人讶异和反感——
请大鼻山去看看成语词典,何为“百姓点灯”?就大鼻山你一家之言,也叫“百姓点灯”?
人家质疑一下,就是大鼻山你说的“只许自己放火”(还将“州官”两字偷偷拿下)?就成了大鼻山你说的“尔等这数月来群魔乱舞、血口喷人、污水泼地、誓置规范编制组于死地”。
好一个“群魔乱舞、血口喷人、污水泼地”,了不得!{:1_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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