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8-26 09: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_446231510 于 2024-8-26 09:23 编辑
皮蛋YYDS 发表于 2024-8-23 18:00
你的意思是不管室外消防用水量,即使定性消防二级负荷,应急照明可以做非集中控制型,不做双切箱,从普通 ...
规范原文说的是“自动切换装置”,自动切换装置主要有两类(按配四),一种是机电转换开关(TSE),一种是静态转换开关电器(STS),我们说的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是ATSE属于第一种,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时候,采用的主要是第二种,是规范允许的做法。
应急照明因为生产标准,它自身已经满足了一级负荷双电源的供电需求,用在二级负荷当然是没问题,跟GB55037-2022没有冲突。
应急照明供电主要的规范问题是出现在《民标》13.7.15条,《GB51348-2019》与《GB51309-2018》这两本规范之间就有冲突,应急照明的供电要求不一样,《GB51348-2019》消防章节不是依托现有主流应急照明产品做的要求。它是《JGJ16-2008》的升级版。
《GB51309》与《GB17945》是互相配合的规范,一本管设计、施工,一本管产品,两本规范本来配合的很好,内容涵盖了应急照明系统的全过程。《民标》硬插进来,相当于给应急照明系统弄了一套单独的民规应急照明体系出来。过去老《民规》的时期就有这个问题,好在当时《民规》只是行业标准,效力低于国标规范,后来《民规》升级成了《民标》很多不严谨的地方就暴露出来。
但是现在行业主流还是认可《GB51309》多一些,特别是《GB17945》升级为24版之后,《民标》本身有很多要求现在没人执行,所以有一些图审单位会喜欢拿来当秘密武器,用来刷KPI。不过要求执行《民标》应急照明章节的人还是非常少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