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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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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无论4、6、8KW,配线都是10平方进户,那么规范中规定4,6,8KW指标,对工程实践有什么意义?
这回能明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0-10 10:25
看了半天加上自己的猜测,终于明白,老诚想说的应该是GB50096-2011第8.7.2条有规定每户进户线不小于10平方。然后根据条文解释,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适当留有发展余地”。所以,当户箱采用4、6KW时,10平方可达到“适当留有发展余地的”的目的。但8KW时,采用10平方刚好够用,达不到“适当留有发展余地的”的目的。也就是说规范及其条文解释这一条仅针对4KW、6KW的情况成立。
再最本溯源,在GB50096-1999版中也有相同的说明,但当时的用电负荷标准要小得多,其6.5.1条中规定最大的户型(四类套型:有4个居住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8平米)用电标准仅4KW。这种前提下,要求进户线不小于10平方是完全符合事实与逻辑。想来应该是在新版的GB50096-2011中未多加分析数据,直接延用这一条。导致出现不适用8KW及以上的情况出线。
这样看来,老诚推论出结论“8KW的必须将进户线加大”确实可以弥补规范上的逻辑漏洞。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个结论。照这样推论,随着科技的发展、家用设备的不断增多,户内负荷发展趋势还会增加,难道进户线也必须不停的、有预见性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不停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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