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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问题探讨] 有请老诚再来聊聊消防应急照明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17 17: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感觉最遗憾的是,目前的国内的技术环节的话语权,全部都掌控在这一小撮人手里了,他们说怎么干就怎么干,说是什么理就是什么理,我印象看80年代的电气杂志,当时要搞技术研发和贯宣,同时是需要研究院、设计院、施工、监理、大专院校和厂家共同参与的,当所有的环节都脱钩时,也难免有问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08: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6.3.5.2 这条规定,是缺少前提条件的:
1、不适用于消防备用照明(指消防备用照明没必要且难以遵照执行,否则又带来一系列问题);
2、不适用于无消防联动控制(比如建筑物没有设置FAS)的消防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再者,6.3.5.2 这条规定中的“应急照明配电箱”,根据 GB 17945-2010 的定义是“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立马带来棘手问题:
1)“断电强启”点亮应急照明只适用于“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咋办?
PS:
若认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有“断电强启”点亮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要求,则完全可认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无“断电强启”点亮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要求;即便有“断电强启”,那也是 EPS 部分,难以解决防电击问题(配电线路部分)。
即:
如果认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断电强启”点亮应急照明是为了解决防电击问题的话,那么如何解决“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防电击问题?为何不作出相应规定?
2)撇开 04D202-3《集中型电源应急照明系统》中性线“重复接地”(老诚曾发过飙,这个错误是可以纠正的)不谈,这本图集当真不能采用了?GB 17945-2010 不也是允许采用“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吗?



应急照明在火灾初期用于人员疏散,如果有可用(110)220V电源且有措施能点亮,不必切掉更好。火灾发展后或在灭火阶段,火场内任何(110)220V电源对于有必要进入其中消防队员都是危险的,所以切掉更好(除非是以IT方式供电)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2-17 14:22


rainmen_73 的观点,是其一:
应急照明在火灾初期用于人员疏散,如果有可用(110)220V电源且有措施能点亮,不必切掉更好。火灾发展后或在灭火阶段,火场内任何(110)220V电源对于有必要进入其中消防队员都是危险的,所以切掉更好(除非是以IT方式供电)。

另一种观点(仅讨论消防疏散照明),是其二:
万一发生火灾,一方面为了人员疏散需要及时点亮消防疏散照明,以便于人员逃生,另一方面为了防范火灾引发次生危害(比如,大火烧损配电线路或配电装置、灯具等等,造成漏电),需要切断电源,是不是就作出了“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能够做到“断电点亮”)的“断电强启”规定?  


所以,搞不懂啊搞不懂。
规范编制组、主编大人,又不出来解释解释清楚,害老诚整天骂骂咧咧的。{:mad:}
发表于 2013-2-18 09: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应急照明的设计是个系统,包括配电系统和灯具。目前,灯具没办法满足要求,在国外酒店住宿时,见到的应急灯具都是分散的,看来过内外的设计差距较大。
     
发表于 2013-2-18 09: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开年大礼吗?!呵呵!!学东西来了!
     
发表于 2013-2-18 13: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实质在于政出多门,各规范之间各说各话,当今的国内设计院如果谁敢说自己的工程中应急照明的设计均满足各规范要求,那真是见了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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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谁敢说?老诚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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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3: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hbsjzsjy


谁敢横刀立马?{:24:}
唯我老诚版主!{:1_274:}
     
发表于 2013-2-18 15: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目前的个人想法是,火灾初期人员疏散时,不必马上切掉普通照明(除非恰好被动失电,这时才用到应急照明),因为照明条件越好越利于快速疏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引起更大混乱。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5: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目前的个人想法是,火灾初期人员疏散时,不必马上切掉普通照明(除非恰好被动失电,这时才用到应急照明),因为照明条件越好越利于快速疏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引起更大混乱。

同意!

加一条如何:对于自带蓄电池的消防疏散照明,具备消防联动切断供电电源的手段外,宜设置 30mA 漏电动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如何?
1、先强制接通(先依靠市电);
2、需要 FAS 联动切断电源或配电线路、灯具等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由蓄电池放电点亮消防疏散照明。

老诚是不是又会来上一句:你懂不懂电气设计?
O(∩_∩)O哈哈~
     
发表于 2013-2-18 16: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inmen_73 于 2013-2-18 16:01 编辑

回复 53# 尺短寸长
加的这一条,意思是应急照明配电保护用漏电代替IT系统来负责安全问题吗? 1. 先强制接通-普通照明如不马上切除其实也就不必马上点亮应急照明(或是只有普通照明失电信号才直接接通相关区域应急照明,这样做不仅火灾时可用,其它电源故障情况下(非火灾)也可以用应急照明代替部分备用照明功能)吧;2. FAS切电源是指包括非消防照明,应急照明同时切?那非消防照明和应急照明是否线路,箱体回路仍然都得分开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6: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火灾:

1、“切非”(含普通照明)!
2、FAS 联动信号“点亮”消防疏散照明!
3、消防控制室认为需要切断消防疏散照明的供电电源(指自带蓄电池的),能随时按要求“切断”(GB 17945-2010 的规定,对防范电击和预防二次火灾有利)。
4、当发生火灾却尚未接受到FAS 联动信号,却发生了漏电,那就跳闸吧,反正蓄电池基本不存在大问题,防范人身电击危害已经迫在眉睫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2-18 16: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rainmen_73


是我们想得太多,还是规范、标准编制人员考虑偏少?

反正,到目前为止,各规范、标准规定在打架,各地要求相互矛盾,搞死人!
发表于 2013-2-19 10: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头晕······继续学习!
     
发表于 2013-2-21 10: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目前的个人想法是,火灾初期人员疏散时,不必马上切掉普通照明(除非恰好被动失电,这时才用到应急照明) ...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3-2-18 15:03


初期用不用“马上点亮应急照明”
     
发表于 2013-3-18 20: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思考...不断学习....不断思考....
发表于 2013-3-19 09: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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