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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0: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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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_446231510 于 2024-8-26 11:06 编辑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4-8-26 10:32
谢谢提醒!
的确存在不严谨的地方,
不过在本帖里都是探讨用于疏散的应急照明的应急照明,这么说也不会误 ...
我这里并不是想扣字眼,我这里表达的是GB55037和GB50016都允许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GB51309的做法在GB55037(防火通规)和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的体系下都没有问题,跟GB51309(应急照明)有冲突的是GB51348(民标),GB51348有一套自己的应急照明体系论述,区别于GB51309。
这两种体系其实看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就能区分出来,我个人是比较认可丁宏军主编和参编的几本消防规范的,系统普遍简洁实用,丁宏军还参与编写了很多地方的消防设计实施指南,专业水平确实很高。
这里还要吐槽一下,消防单位主编的消防类规范水普遍比设计院主编的规范要简洁、高效,设计院主编的规范太喜欢推新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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