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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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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2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1996年10月8号,发布实施
(注:在供电电压允许偏差方面,原有规定与现规定是一样的)
第五十四条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1、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2、 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
3、 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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