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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9-21 1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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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又回到了原点
根据“规范编写组“解释,只有所有的垂直支柱均作为自然引下线时,才可不设“专设引下线"
如果所有的垂直支柱均作为自然引下线,屋顶接闪网(避雷网)将连通所有垂直支柱,同样会增加大量的钢筋。为什么防雷专设引下线只要求间距满足要求就行,而采用自然引下线则不行?
似乎唯一的解释,就是担心雷电流对结构的影响,而这一点又被根据规范4.3.5条及其文说明
所否定(据规范4.3.5条及其文说明,利用混凝土内金属体作为防雷装置,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一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筋,雷电流就不会使得建筑构件超过所允许的最高温度,也就不会对建筑构件结构造成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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