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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1-14 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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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67楼的发言: 个人认为《建筑电气》12期和新防雷规范这方面的论述内容没有问题,只是稍嫌晦涩。
利用《建筑电气》12期有关公式,来计算引下线入地点附近的电位。
1. 先说有外部防雷装置的,本建筑物屋顶受雷后,入地点雷电流进行分配分流。如果不设SPD,由于共同接地,雷电流必经电缆屏蔽层或保护钢管向室外流动。计算屏蔽层接公共连接点外10毫米处的U1,按《建筑电气》12期有关公式: U1=L*(di/dt)+Ri*l*I2-M*(di/dt),由于L=M和 l 很小 所以U1数值很小,小于1kV。结论是不必设SPD。
2. 外部雷电流经供电线和屏蔽线进入建筑物,也有类似的结果,其结论也是不必设SPD。
而规范要求,是应设Ⅰ级试验SPD,是都没有问题?还是必有一个有问题?
是很晦涩,暗藏着否定规范的含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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