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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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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12-9 12:35 编辑
回复 71# lina008
lina008 :正方
尺短寸长:反方
正方:
1)对于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中的4,6,8kW,和供电局营业细则中的4,6,8kW也不一定完全吻合,供电局主要依据是建筑面积,有些也有可能对不上。
2)对于新导则8kW,也不算违反住宅设计标准,那个小、中、大套里面的4,6,8kW,表格也只是说不应小于,现在都做成8kW,反过来说都满足了这个表格。
反方:
1)新导则8kW,单从表面看,确实不违反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无论DGJ08-20-2001还是DGJ08-20-2007直至2011年版),正如lina008所言“表格也只是说不应小于”、“ ……现在都做成8kW,反过来说都满足了这个表格”。
但凡事不能光看表面,得透过现象看本质。
上海市住宅建筑小、中、大套的的4、6、8kW,经过10多年的实际使用验证,表明当初制定这个用电负荷计算功率是正确的,因为至今没有用户反馈意见说小、中、大套的的4、6、8kW用电负荷计算功率配置存在不够用的现象;并且,也因为有了小、中、大套的的4,6,8kW,可以比较准确地进行配电干线的负荷计算和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小、中、大套的的4、6、8kW分列”与“都做成8kW”相比,计算准确性高多了)。如果一概以8kW对待,难不成这一块单独根据不同住宅的建筑面积再弄一个需要系数表格出来?
建筑电气专业本就事多,不嫌空得慌?
“表格也只是说不应小于”可以给某些特殊住宅建筑留一个口子,以免设计无法进行,但并非说只要大于这个表格中的取值,就认为是一个合理的取值。要不然普通住宅建筑取80kW甚至更大“也不算违反住宅设计标准”,岂不乱套?
还有,上海电力公司以每户住宅建筑面积80m2及以下算4kW、建筑面积81-120m2算6kW、建筑面积121-150算8kW收取供电增容贴费的算法,虽然与DGJ08-20-2001(包括DGJ08-20-2007直至2011年版)中的算法不同,倒也不会产生致命问题,一个是供电增容贴费算法,另一个是用电负荷计算功率算法,可认为两不相干。至于《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中的3kW一档,与新建普通住宅(每户有房产证)无关。另外补充说一下,上海电力公司关于供电增容贴费的算法,也存在极大漏洞:每户住宅建筑面积80至81m2区间算4kW还是6kW?120m2至121m2区间算6kW还是8kW?需要好好修改修改。
正方:
3)说句实话,这么规定,对设计来说反而有点简单了,标准简单化了,而且那个导则如果实施的话,感觉比以前的更加明朗化,以前供电局那块很神秘的,现在反而感觉明朗许多,有利有弊,我感觉新导则有些反而比较好。
反方:
2)说句实话,“这么规定,对设计来说反而有点简单了,标准简单化了,而且那个导则如果实施的话,感觉比以前的更加明朗化”没说错,但是,每户住宅建筑无论建筑面积大小均算8kW(指每户建筑面积120m2及以下),会给我们建筑电气设计带来混乱,不利于配电干线的负荷计算和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我感觉,这个导则一概取8kW的做法,弊远大于利。
说句题外话,无论新官上任还是新编规范、标准,想方设法出新政或新规定以做出成绩、努力取得大家认可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务必广开言路,多听意见。
这份导则,若当初能听听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也就不致于出“……中性线应重复接地”这种不入流的错误,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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