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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8-10 1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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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真的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了。
你的点评是基于语言逻辑,规范对比及电工原理推导得到的,虽然没错,但只要是行内人看了,都会觉得是纸上谈兵,没有人会和你较真的。而且以你的方法来看国内的标准,那没有一本可用标准了。
让我简单点评一下GB50227-2008的强条:
3 每个串联段的电容器并联总容量不应超过3900kvar。
如果使用耐爆能力大于12kJ的单台电容器,为什么不能超过3900kvar?
2 严禁放电线圈一次绕组中性点接地。
如果系统是接地系统,为什么中性点不能接地?
实际上要说的可以更多,部份问题行内争议更大。但不得不说,规范编写时虽然为了更好地指导一般设计人员,加入了很多指导条款(虽然我不太认同规范这样做),但其谨慎性还是足够的,没有对日常设计做成制肘。
同样,这一点在民规的无功补偿和电容装置条文中得到体现(最值得点赞的是克制)。
一个成熟的设计人员,自然而然就设计出符合规范的方案,不正是最好的结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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