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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1 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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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多线联动控制需要另设直接控制措施么?
<P>5.3.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P>5.3.2 条文说明: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等属重要消防设备,它们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消防灭火工作的成败。这些设备除接收火灾探测器发送来的报警信号可自动启动进行工作外,还应能独立控制其启、停,不应因其他非灭火设备故障因素而影响它们的启、停。也就是说,一旦火灾报警系统失灵也不应影响它们启动。故本条规定这类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不能单一采用火灾报警系统传输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方式 (包括手动操作键盘发出的编码控制启动信号) 去控制它们的启动,还应具有手动直接控制功能,建立通过硬件电路直接启动的控制操作线路。国内不少厂家生产的产品已满足这一要求。这条规定对保证系统设备可靠性是必要的。
<P>规范要求:</P>
<P>1、明确提出不能单一采用火灾报警系统传输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方式;</P>
<P>2、未见“不能单一采用通过硬件电路直接启动的控制操作线路”方式;也未见“不应单一采用”某种方式的规定;</P>
<P>3、规范明确主张:通过硬件电路直接启动的控制操作线路为可靠方式。</P>
<P>设计中两种形式都采用,应该是扩展了规范的要求,加强了系统联动的可靠性,属超量设计范畴。</P>
<P>汗一个,[em42] 我可是一直采用多线制这单一方式的!</P>
<P>我审查深大院和华工院的图纸,也没见两种方式一起上的设计。</P>
<P>1、从可靠性设计的角度看,一用一备,仅设备有此要求,一、二级负荷的线路有此要求;</P>
<P>2、除此之外,消防泵的启动线路、气体灭火的启动线路有此要求,其余的控制线路,鲜有此要求。就算线路有此要求,也多数分别在消防中心和现场设,没有在同一处地方设两种控制的要求。</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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