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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 07: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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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4-1-3 07:31 编辑
回复 97# cqzrm
《民规》7.1.4条4款在缺乏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取了个“应”字,相当“粗暴”的一条规范。
虽然本人对《民规》不报好感,但既然有此条款存在,还是想探究一下条款的来龙去脉。由此发现三版《手册》P58 (13)可能是该条款的出处,但(13)取了一个“宜”字。“宜”则表达了一种“这样做更好”的思路,故希望通过补充、设定前提条件后,能够理清采用断路器究竟哪里变得更好的道理。
经过C兄的不断答疑解惑,基本明白了,非常感谢!{: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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