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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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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是否都需要监控?
【解析】《建规》规定:6.5.1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火规》规定:4.6.1 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第4.6.1条条文说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有常闭型和常开型。常闭型防火门有人通过后,闭门器将门关闭,不需要联动。常开型防火门平时开启,防火门任一侧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防火门关闭。防火门的故障状态可以包括闭门器故障、门被卡后未完全关闭等。
由上述两本规范看出:1)《建规》不要求常闭防火门信号反馈。
2)《火规》要求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各防火门包括:常闭型和常开型防火门。
行业也咨询过《火规》编制组回复,建议设置常闭防火的信号反馈。如何执行还是根据当地消防部门是否要求设置确定。
【解】1、GB50016-2014 6.5.1.1规定,“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自行关闭需要由局部消防报警联动驱动闭门器实现,否则应在有人值班场所设常开防火门反馈信号、闭门器控制。2、个人理解防火门监控系统主要针对民用建筑及人员密集厂房。如某工业项目独立变电所,只有两个甚至一个外开的丙级防火门,平时由专职电工管理,显然不必设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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