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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相关设计规范、图集、文献、设计等文件中
有必要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改变一下表达,表达为
“剩余电流动作式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提法有必要改为
“漏电火灾预警系统”或者.“漏电火灾预(报)警系统”
因为这个所谓的火灾报警实际上是火灾预警,毕竟是警于火灾前,而非后
因此建议同志们在以后的设计等正式文件或文章中采用
如果您认为有道理,请广泛传播,推广这两个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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