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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个实际例子:
有一大型景观照明工程,由4种颜色发光灯,轮流点亮,周期1min,分4条分支线供电,每路灯具负载持续率为25%。每路功率为4KW,功率因数为0.8,220V供电,得计算电流为22.7A。由一台控制箱控制,执行元件为接触器,接触器前设微断保护。该区域有同样配置共3组,为了方便负荷平衡,每组控制箱单相供电。
1. 功率换算,按负载持续率换算公式,每路计算功率为4KW。4路总负载功率Pe为16KW。
2. 电流换算,总负载功率16KW,总计算电流为4*22.7A=90.8A(单相)。例子中各支路电流是,不同时段发生的,怎么可能在某一时刻,会有这么大的电流出现。
3. 线缆选择,按负载持续率换算概念,每路线缆都得按长时间允许持续载流量来定了。这与《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第十二章第八节 断续和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及其导线的载流量的概念,以及王老断电时线缆会散热的观点相差太大了。
4. 工作制的改变,以上是按负载持续率为25%及有关公式计算设计的。如果仍用负载持续率换算理论,在上述设计基础上,改为100%负载持续率,即4种颜色的灯具一起长期点亮。按负载持续率变换公式,每路功率增加到2倍,即变为8KW,计算电流也增加到2倍,控制箱总功率为32KW,这与我们正常照明电路设计相差一倍。原先选用的线缆及开关的额定值要改动了,客观实际会这样么?
当然这是100%负载持续率,但是负载持续率50%、60%、99%等等工作制下都存在同样问题,只是不明显吧了。
按负载持续率换算公式设计断续和短时工作制负载电路可信吗?
以上思路哪里出问题了,向大家求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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