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近做一二类高层,其地下一层设置一36车位的IV类车库。根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4.3条、《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9.0.7条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附录D中D.3二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的要求,地下车库未设火灾报警系统,即未设报警探测器,只是取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作为消防联动设备启动信号。
审图意见中指出,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9.0.8条及其条文解释,地下车库内存在消防联动设施时,无论其为几类车库,都应设置探测联动的报警探头。
大家如何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