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求教“分配电室”在低压配电中的地位是什么?
建规第11.1.4条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从建规的条文中,是否含有:分配电室的引入线不必是专用线路,也就是说可与其它性质的电源线共线,在分配电室设专线引出就可了。进一步认为分配电室能有低压总配电室同等地位,即相当于小型的简易的像箱式变一样的变配电房,设置引出线路。可行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