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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5: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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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图者告知:机房照明均不能按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设计,不经济需按照普通照明设计参见:国标图集09DX009
不明白!
1、普通照明?
好像没有这个专业术语吧?
2、机房照明均不能按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
根据 GB 50174-2008 的 8.2.6 条规定,主机房和辅助区“应设置备用照明”,根据 GB 50034-2012 的 2.0.19 和 3.1.2 条,备用照明理所应当属于应急照明,何来“机房照明均不能按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设计”?
3、审图者告知?
口头还是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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