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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_1973 于 2017-4-7 09:46 编辑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9.2.1 :
下列建筑物和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 1 消防水泵房; 2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 3 消防电梯的井底; 4 仓库。
关于地下室潜水泵负荷论坛上也讨论过,但是终究是以图审意见为准。
消梯潜水泵、柴发机房潜水泵、变配电室潜水泵、消防水泵房潜水泵肯定是消防负荷。
有争议的潜水泵负荷大体还可以分为3类。
1是平时工作的潜水泵,比如卫生间用、厨房用的潜水泵。
2是平时不工作也不属于人防的潜水泵,这些潜水泵是为了排除喷淋的水而设计的。
3是为人防专用的潜水泵,比如洗消间的潜水泵,人防干厕的潜水泵,人防水箱用的潜水泵也列到这一类
最好能回帖把图审的地点给说下,有人也许能为您的善举少改图纸,代为先行谢过!
2014年11月之后,我遇到的厦门的图审都把3类潜水泵负荷要求按照非消防负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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