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6-9-14 13:10 编辑
又来了一个新回复!
14版《建规》发布后,有人问:
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以前设置多个1立方米储油间的做法,是不是不再允许了?
以往的柴油发电机房,可设置多个不大于1立方米的储油间。 原先的00D202-2《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图示:
现在的15D202-2《柴油发电机组设计与安装》图示:
当时的认识: 按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3条4款的“强条”规定和15D202-2《柴油发电机组设计与安装》所示,以往柴油发动机房可设置多个1立方米储油间的做法,看来不会再被允许,如果储油量不够,得考虑在建筑物外设置室外储油罐了。
昨天看到的复函,绝对够意思{:1_416:}{:1_416:}{:1_416:}
PS
1、规范编制规定条款,不带这么玩人的吧?
2、王主编宣贯14版《建规》时,怎么讲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