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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rtherW 于 2024-10-21 20:32 编辑
最近上海一个项目被审图提了“消防泵、稳压泵双切箱,上级开关、备用泵回路的热继电器应说明过载只报警不跳闸”
主要疑惑点在于仅备用泵过载作用于信号,主泵要求过载跳闸。
除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里“无备用泵的消防泵和排烟风机的过载保护的热继电器触点,不动作于切断其控制电路,而发出报警信号。”不知是否有其他规范明确要求主泵必须过载跳闸的吗?
翻看了论坛过去的讨论帖,拜读了龙王前辈的论文(传送门:http://www.jzdq.net.cn/club/thread-21229-1-1.html)
同时搜索了知网,发现在龙王前辈发表论文的第二年,同杂志上另一位工程师针对该问题的不同观点。
详见“胡嗣炯.也谈消防设备的过载保护[J].电世界,2013,54(09):47-48.”
由于未获授权,本帖仅附该论文的部分观点截图用于探讨
个人认为:火灾发生时,保障消防泵最大限度运行比保护水泵不因过载损坏更为重要。不能因为有备用泵就采用主泵过载跳闸这种类似自断一臂的做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里的条文亦不等于 “有备用泵时动作于切断其控制电路”。
同时也有疑问,互为备用或自动轮换的水泵,若一路热继过载跳闸,另一路过载作用于信号,怎么确保火灾时,工作设备正好是过载跳闸的设备?
希望各位同行及前辈予以指教和探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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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消防设备的过载保护(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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