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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民规<STRONG>8.3.2</STRONG>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mm的厚壁钢导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可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FONT color=#ff0033>1.5mm</FONT>的电线管。</P>
<P>这条要求明敷金属导管壁厚不小于1.5mm,而套接口压式钢管(KGB)壁厚一般为1.0mm,这是不是就说KGB钢管不能使用??可KGB最早生产商在最初曾此问题问过《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主编单位,该规范主编单位书面回复说1.5mm壁厚是限于套丝连接的金属管,非套丝连接金属管不受此限制,那本次民规修订是否考虑此问题??</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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