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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消防电梯的排水泵配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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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9: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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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scasper 于 2010-5-9 12:40 编辑

消防电梯的排水泵配电问题:
此设备为消防负荷,是否需要双电源末端切换:
高规: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条文解释:三、在执行中,有不少设计人员对原条文太笼统提出异议,即原规范条文规定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互投是指全部消防设备还是指部分消防设备,不明确。如指所有消防设备,配电箱处均要求切换,实际上执行有困难,如: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就难以执行;还有最末一级配电箱是什么部位应明确。根据上述意见,故在本条作了修改。
第一,重点是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
第二,切换部位是指各自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又如消防电梯应在电梯机房配电箱处切换,等等。

问题一:高规规定的消防水泵(需双电源末端供电)是否包含该设备
如包含该设备,如何理解“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

防火规范:
11.1.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
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问题二:该规范就没提消防水泵这概念;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多层建筑的消防电梯的排水泵可无需在最末一级双电源配电
发表于 2010-5-9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1 不包括
2是
     
发表于 2010-5-9 19: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一:高规规定的消防水泵(需双电源末端供电)是否包含该设备
我认为应该包括。
问题二:该规范就没提消防水泵这概念;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多层建筑的消防电梯的排水泵可无需在最末一级双电源配电
多层建筑一般不会有消防电梯的,有,我认为也该在末端切换
     
发表于 2010-5-9 20: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1、肯定属于消防负荷,但按照现行各专业的规范条文,不属于此处消防水泵的范畴。
2、建规此条初衷其实是想对高规相应条文及其条文说明在语言文字上进一步完善,但我觉得还不如以前明白,会有点歧义吧。
其实意思都应该一样:切换部位是指各自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又如消防电梯应在电梯配电箱处切换;防烟与排烟风机在防排烟风机房的配电箱处切换。
其实不能把拿这条去倒推排水泵的问题,否则按照此逻辑,防烟与排烟风机该怎么理解?不在风机房里怎么办?
也所以说 建规这条可能会让人误解。编制者可能想突出“最末”的确切含义,但又忽视了要不在“房”里放着怎么办?所以说反而还不如高规+条文解释严谨了。
3、它不属于“消防水泵”范畴,但按照规范你一般还是要在本防火分区内做作切换,一般来说,又有多少区别?
4、消防电梯的排水泵非常重要,建议认真对待,不必纠结是否最末端切换。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21: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scasper 于 2010-5-9 21:55 编辑

谢谢各位的回答;
我在设计时,是在该防火分区内双电源切换,然后送至消防电梯的排水泵控制箱,只不过双电源切换在配电小室。控制箱在电梯前室,施工图审查判定违反强条高规:9.1.2,我很郁闷。想请教大家对这问题的看法。
     
发表于 2010-5-9 21: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在不少地方你这样的做法会被审图判定规范的。
发表于 2010-5-9 21: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楼主的目的是什么
我不想对这个问题研究探讨或者死扣文字
就简单说说我个人的意见吧
属于消防设备是非常肯定的,
而且可以肯定的是
它不像应急照明一样无法做到末端切换
而是可以比较容易的做到末端切换
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做呢
发表于 2010-5-9 22: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该防火分区内双电源切换,然后送至消防电梯的排水泵控制箱,只不过双电源切换在配电小室。控制箱在电梯前室,施工图审查判定违反强条高规:9.1.2
jscasper 发表于 2010-5-9 21:50


我个人对这个审图意见不表示反对
     
发表于 2010-5-9 23: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jscasper


    我是从就近的排烟风机双切换箱单回路放射引来。
我觉得你的作法没有问题。但你被写违强条,说明你处的审图专家有自己的理解。呵呵。
《民规》13.9.9应该支持这种作法,只是没有明确指出消防排水泵。深圳审图疑问汇编认可此作法,称消防排污泵。或者可以参考上海《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4.4.3,规定的还要详细点。
当然,按当地的消防要求作最稳妥。
     
发表于 2010-5-9 23: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纳闷,都是同样的规范,为什么理解的差异就这么大尼?
到处设双电源切换箱,也不嫌累。。。。。。
发表于 2010-5-9 23: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控制设备,主要指和报警,灭火,人员安全疏散,直接有关的设备。其中,主要是火灾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
其中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消防电梯,末端切换。(详见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11.1.5)不是所有的设备都需要。消防电梯排水泵更不需要了。所谓末端切换,应该把切换箱置于消防设备旁边。应该采取放射式供电。不是以防火分区为末端,大家共用。
发表于 2010-5-9 23: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把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都用消防电源,或都末端切换,重要的消防设备反而不可靠了,同时又增加了设备的投资。是不可取的。
     
发表于 2010-5-9 23: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到完整的平面、系统图纸 我不好说对错 虽然我个人强烈建议此排水泵最好在配电柜处双切 但是审图人员按照9.1.2审查 是没有依据的 图纸审查人员更要注意提高自身的水平 做到审查必有依据!举个类似的例子:就像法官 不能从个人情感上去判定 必须要有法律依据!
发表于 2010-5-9 23: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供水用水泵也不必用消防电源,更不需要末端切换,虽然与消防有关。
发表于 2010-5-9 23: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比如,消防用疏散指示和照明,也没有必要用消防电源,或末端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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