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0-6-9 22: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igl 于 2010-6-9 22:28 编辑
4 对消防负荷的备用电源的要求
对消防负荷备用电源的要求,在设计中也是不好掌握且容易忽视的问题。因此,正在修订中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防火规范》GB500xx作了下述规定:
4.1消防设备的备用电源应满足消防设备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4.2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和控制箱应满足消防设备运行期间的耐火要求。
消防设备的备用电源通常有三种:
1) 独立于工作电源的市电回路;
2)柴油发电机;
3)EPS应急电源。
当采用柴油发电机、EPS作应急电源时,其容量应满足消防设备持续运行时间
的要求。在此值得一提的是EPS应急电源装置的初装容量应保证蓄电池组在更换之前的任意时间内都能满足消防设备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和控制箱,应采取耐火隔离措施。这也是确保火灾时配电箱和控制箱不会因为自身防护不好而影响消防设备运行。如配电箱和控制箱不采取耐火防护措施,则火灾时箱体受热很快就使箱内电器元件变形或跳闸,不能完成赋予的灭火任务。
通常耐火隔离措施有两种:
1) 将普通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在用防火墙 封闭起来的配电间或控制间里与火场隔离;
2) 采用箱体内部作了耐火处理的配电箱。若配电箱和控制箱只能安装在现场,就应采用具有耐火功能的配电箱。
4.3 对于一些小型建筑物内的消防动力负荷如何供电?
这些小型建筑物内的消防动力负荷主要为消火栓水泵和消防电梯,容量比较小,且供配电系统为一路10 kV电源带一台小容量变压器, 显然,不能满足二级消防负荷的要求。通常工程中可采用下列措施解决:
如果建筑物内仅有消火栓水泵,工作泵用一路专用回路供电。备用泵可采用柴油机泵。火灾时,工作泵故障或市电中断,备用泵自动点火启动灭火。
如果建筑物内不仅有消火栓水泵,还有消防电梯,则应采用手推车电站,将其设置在房间内,作为消防动力负荷的备用电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