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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屋面太阳能热水器是否需要装设避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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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2: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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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基本上都位于屋顶的最高处,往往超过了建筑物上原有防雷装置的高度,使其完全暴露在雷电直击的范围以外。
    防雷设计时,该注意哪些问题?是否有相关规范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12: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
第3.3.2条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囟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二、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11区和2区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本规范第3.261条三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是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发表于 2011-7-13 12: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EL028: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气专业设计的问题
http://www.wangd.com/viewDiary.html?ownerid=294979&id=124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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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山 + 10 功夫在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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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2: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范,已经改了,
低矮的、小的物体,可以不连防雷装置。
     
发表于 2011-7-13 13: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新鲜出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4.5.7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没有超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0.3m,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1.0m2和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2.0m。
2 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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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山 + 10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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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14: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上三位的精彩解答!小生在此谢过!
     
发表于 2011-7-13 14: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规范啥时候出来啊?
现在都2011了。。。
发表于 2011-7-13 15: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10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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