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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上说:11.7.7 利用建筑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其上部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lm处宜焊出一根直径为12mm或40mm×4mm镀锌钢导体,此导体伸出外墙的长度不宜小于lm,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时,应将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在一起,作为一组引下线;
2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lOmm且小于16mm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防雷规范上说:4.3.5 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 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为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O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时,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Omm钢筋的截面积。
按照民规,是2根大于等于16钢筋。但是防雷规范上: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Omm钢筋的截面积,这样的话一根16的就够了。那到底是根据那个做呀。
另外按民规应将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在一起,那是不是说2根钢筋要并在一起啊,但是柱内的钢筋不都是分开的吗,难道要加根钢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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