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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只在设计说明中说,“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暗敷时,保护层厚度须大于30mm;明敷时需穿金属管敷设,外刷防火涂料。普通线路暗敷时,保护层大于15mm“。有位审图大师要求为“明敷钢管防火涂料的耐火时间应在说明中明确,不应小于设计的火灾延续时间,纯住宅可为2h”,依据为GB50016,11.1.6;不写则为违反强条。我认为是不需要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持续供电的需要是由电缆(耐火、阻燃)+电缆防护措施(暗装或明装刷防火涂料金属管)共同组成其防护要求,即在火灾持续时间内期保护措施满足即可;按我国耐火电缆实验要求,A类900-1000度、考核时间为90分钟;B类750-800度,核时间为90分钟;温度指外部火源直接燃烧情况下,规定时间内仍然能通电。有没有具体的依据和做法,求指点!!
又有另一位审图大师提出按照GB50016,条文解释11.1.6.5条,在穿管并刷防火涂料的耐火电缆模拟试验中、其持续供电时间均未达到30min;所以尽管写了明敷钢管防火涂料的耐火时间2h,但是做不到的。又需要高手指点了,如何做,难道只能用矿物绝缘电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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