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引下线间距超18米,有办法解决吗?
求助个问题,一个钢结构加油棚,为二类防雷,引下线间距规范要求18米。现在方案4个钢柱的平均间距超了,有没有什么不改变柱距的办法解决引下线间距问题?百度了一下,引下线间距,除了满足泄放电流,还有减小环路面积,降低感应过电压,均衡电位减小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风险。 建议参考下GB51348-2019 11.3.2.7,不过你这不属于民用建筑,仅供参考 GN55024-2022 说的是平均间距。GB50057-2010对于专用引下线无要求。 看50057-2010,5.3.8 轻云舟 发表于 2025-9-29 15:06看50057-2010,5.3.8
只有4根钢结构H型钢。没的其他的混凝土柱。 DDou 发表于 2025-9-29 12:32
建议参考下GB51348-2019 11.3.2.7,不过你这不属于民用建筑,仅供参考
只有4根钢柱的钢结构棚。没混凝土柱。 zhongyu959502 发表于 2025-9-29 15:47
只有4根钢结构H型钢。没的其他的混凝土柱。
阅读理解能力堪忧啊{:1_486:}4#说的跟2#红框中说的是一个意思。就是所有垂直支柱都利用完了的前提下,不再需要满足18m哪个要求。
但问题又会多个尾巴。因不满足18m要求,且引下线根数少于10根,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需要专门处理。见雷规4.5.6. 本帖最后由 zhongyu959502 于 2025-9-29 16:33 编辑
“但建筑外廓易受雷击的各个角上的柱子的钢筋或钢柱应被利用作专用引下线”,意思是这几个被利用的算做专设引下线。第二句又说均做引下线,可以不考虑距离和数量。意思是均作引下线,就可以不考虑前一句的条件了是吧? 全做上引下线呗,专家要提出来超18米了,就问专家有啥解决的办法 通规没有出来的时候,雷规还好解释,现在通规也提出来了,确实有风险 GB50057 5.3..8 这条好像可以解释一下。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5-9-29 16:25
通规没有出来的时候,雷规还好解释,现在通规也提出来了,确实有风险
通规防雷部分,写得太乱 本帖最后由 dqaq 于 2025-9-30 09:39 编辑
l 就我看过的通规,含通用技术规范和通用项目规范,毫不偏激地说,质量低,逻辑乱,专业时常搞笑。
专业搞笑的简单举一例:住宅项目规范,要求每套设“家居配电箱”。同样逻辑延展,是否教室应设“教学配电箱”,病房应设“住院配电箱”,卡厅应设“引吭高歌配电箱”。。。。。。
逻辑混乱问题更大。顶层设计就有重大缺陷。顶层设计比如,通规穷尽强制性技术或项目要求没有?什么意思呢,比如55024防雷部分,只有三类和二类防雷建筑划分,那是否意味着一类防雷建筑没有强制性规范要求?细节性的逻辑混乱更不说了,比比皆是。 dqaq 发表于 2025-9-30 09:08
就我看过的通规,含通用技术规范和通用项目规范,毫不偏激地说,质量低,逻辑乱,专业时常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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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55024的防雷分类,跟50057是不一样的,又没有废止50057的所有规定,就导致有一些建筑,按50057是二类,按55024是三类,真是猫了个咪的
(以上情况主要集中在N=0.05~0.025的省部级+重要+人员密集+火灾危险场所) x01oct 发表于 2025-9-30 09:23
而且55024的防雷分类,跟50057是不一样的,又没有废止50057的所有规定,就导致有一些建筑,按50057是二类 ...
自己的设计有规范条文支撑就行,至于跟别的起冲突,到时候问问审图的专家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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