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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吗,同是《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对于P21(1-5)式,2005年10月北京第十二次印刷的版本和2009年4月北京第二十次印刷的版本是不同的。
前者在补偿容量的计算上没有计及平均有功系数,而后者计及了平均有功系数。这在考试时如何把握啊。
我参照了《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复习指导书》P169页,其公式的形式与2009年4月北京第二十次印刷的版本是相同的,并给出了2005年第十二次印刷版本无平均有功系数的原因。
即:“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1859年原国家经委颁发)第4.3条规定,电力部门考核要求按当地供电局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为在最不利的时间段也能满足供电局的要求,因此只能按计算负荷来选择补偿容量,即取平均有功系数为1,这样就可能在企业轻负荷时无功过补偿。”
我认为2005年10月北京第十二次印刷的版本较贴近实际,且静态补偿均为分组投切,不会造成轻负荷时的过补偿,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是怎么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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