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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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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2-5-18 10:11 编辑
回复 yangyang7201
让人家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不妥吧。
rain 发表于 2012-5-18 09:37
rain兄说得有一定道理!
我想表达的是:虽然裁判员大多都是运动员出身,无奈疏于竞技场多年,对如今之规定动作理解出现偏差,其评判标准已将规定动作无形中升级为高难度动作,普通运动员已无法完成。
那么,此时是不是应该请裁判员按照他的评判标准,竞技场上实践一番,以便今后更好的掌握评判标准,以免运动员为难?此方法不仅适用于裁判员,也适用于裁判规则制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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