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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3-1 1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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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阿斯
1、开篇就将“应急照明设计上存在的差错”主要原因归结到电气设计人员身上,绝不应该;
2、“将应急照明全部按消防用电来处理”并认为“至少不会违反规范要求”属于概念错误;
3、认为“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急照明配电箱是否必须按防火分区进行末端切换说法不一”却不提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法不一”的依据;
4、讨论应急照明灯具“火灾时的强制点亮”却绕开这么敏感的“强制接通点亮”还是“强制断电点亮”问题和“GB 17945-2010 的 6.3.5.2 条规定”……
如此,如何达到作者“希望广大电气设计人员对应急照明的重要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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