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8463|回复: 8

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8 00: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B>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B><B>7</B><B>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B><o:p></o:p></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1.5pt; mso-char-indent-count: 3.0">据媒体报道:“针对该小学是否应该有防雷设施的疑问,气象专家介绍,参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相关规定,义和镇兴业村小学遭受雷击的教室的年预计雷击次数为 0.0118次/a,少于0.06次/a。同时该建筑物高度不足15米,因此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st1:chsdate Year="1899" Mo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4</st1:chsdate>条、第3.1.1条规定,该教室可不做强制性的防雷处理。”如上专家所说,此次建筑被雷击,建筑内人员被雷击身亡是纯粹的意外了。现从防雷专业角度,谈一点自己对此事故的看法,供大家探讨。<o:p></o:p></P>
<P style="MARGIN-LEFT: 33pt; LINE-HEIGHT: normal"><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根据以上专家的说法,按我国现行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o:p></o:p></FONT></FONT></P>
<P style="LINE-HEIGHT: normal"><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年版)(以下简称为“防雷规范”),此建筑可不设防雷措施。但从中可以看出“防雷规范”的局限性。<o:p></o:p></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3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3.0"><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根据“防雷规范”<st1:chsdate Year="1899" Mo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4</st1:chsdate>条规定“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face=宋体 size=3>结合本次事件,笔者认为存在有几个疑问,需要防雷设计人员以防雷规范制定者一起探讨:</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face=宋体 size=3>一、0.012次/a、0.06次/a、15m是如何制定出来的?为什么不是0.01次/a、 0.07次/a、 16m、 14m?也许有专家说,制定的数据能达到多少万分之一的概率不会遭雷击。可如果建筑物被雷击了,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face=宋体 size=3>二、规范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的定义是什么?在“防雷规范”条文中没有明确。根据条文说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如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教室应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确定防雷类别。但是有一点疑问,人员不密集场所内的人命就不重要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face=宋体 size=3>三、如果把0.012次/a改为0.011次/a,把教室定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在有关部门强有力的监督执行“防雷规范”的情况下,此次7名学生在教室内被雷击的事件还会发生吗?如果民用建筑也按<st1:chsdate Year="1899" Mo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4</st1:chsdate>条5款的要求“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是否此教室也可以做防雷措施而不会有此事故的发生。</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3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3.0"><FONT face=宋体 size=3>根据现在正在讨论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st1:chsdate Year="1899" Mo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3.0.4</st1:chsdate>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如果按照此条文,此次遭雷击的教室就应当设防雷设施了。如果有一天预计雷击次数为0.008次/a的公共厕所也被雷击了,打死了多少多少人。是否条文需要更改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face=宋体 size=3>四、根据“防雷规范”“第<st1:chsdate Year="1899" Mo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0.1</st1:chsdate>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本条文明确了“防雷规范”采取的防雷措施并不能保证100%的防雷效果。但是有一点,哪些建筑应设防雷该明确吧。如果设置防雷设施的建筑范围不能满足人们的安全需要,如何做到“安全可靠”的设计?记得一个房地产商说过,有外国人到我国来买别墅,他首先不是问建筑结构如何合理,装饰如何豪华?他首先问的是此建筑的防雷设施怎样?并且还要到现场看是否有避雷针、避雷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此“老外”对人的安全是多么的重视。现在我们都在提倡“以人为本”的设计,是否从规范的制定开始,我们都应该多考虑一下人的安全问题。</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face=宋体 size=3>五、通过这次事件告诉我们,建筑物防雷保护是不能大意。笔者就此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1、对于公共建筑,在没有其他防雷设施保护下是否应均设置防雷设施,并不小于按三类防雷建筑设计。</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2、对于民用建筑是否也应当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防雷措施。例如孤立的建筑、河谷、山顶等处的建筑。或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12章<st1:chsdate Year="1899" Mo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2.1.8</st1:chsdate>条“山地建筑物的防雷,可根据当地雷电活动特点,参照本章有关条文采取防雷措施。12.2.4条“在确定建筑物防雷分级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在雷电活动频繁地区或强雷区可适当提高建筑物的防雷等级。”调整相应“防雷规范”条目。<o:p></o:p></P></FONT></FONT>
<P style="TEXT-INDENT: 22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3、各种数据,如年预计雷击次数、高度值是否明确主要作为判别防雷类别的依据,而不作为是否设防雷设施的依据。建筑物是否设防雷设施,是否能另立条文说明。</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3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3.0"><FONT face=宋体 size=3>以上观点只是笔者对本次雷击事件的一些看法,并不一定全面,仅供大家参考。</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3pt; LINE-HEIGHT: normal; mso-char-indent-count: 3.0"><o:p><FONT face=宋体 size=3></FONT></o:p></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1.5pt; mso-char-indent-count: 3.0"><o:p></o:p></P>

<div style="color:#A48E7B;text-align:right">「该帖子被 zzzzzz 在 2007-5-28 9:30:30 编辑过」</div>
     
发表于 2007-5-28 08: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P>规范中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有明确定义: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P>
<P>其实在现实设计中就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本地多层住宅的设计中,以六层住宅为例,按规范计算一般3个单元以下通过计算可不设防雷,而四个单元以上时则需设。这样在同一小区内就存在两种方式的建筑物,一般设计人员考虑到防雷设施增加投资并不多,其安全性可以增加很多,考虑到整个小区的整体性就都按三类防雷建筑设防。但有的审图人员认为违反了强条,审图人员认为即使出了问题,如果你按规范去做了也没你的责任,如果规范上不需做而你做了就是违反强条,而我们认为即使如此,也是标准适当提高,根本谈不上违反强条,但每次都没有什么结果。</P>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09: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P>"规范中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有明确定义: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P>
<P>在条文说明中有此解释。但是条文说明只是一种推荐性的说明,并且并不全面。比如说商住楼,下面两层是大型商场,上面是住宅楼。是否“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在“防雷规范”条文中明确?</P><BR>

<div style="color:#A48E7B;text-align:right">「该帖子被 zzzzzz 在 2007-5-28 9:32:02 编辑过」</div>
发表于 2007-5-28 0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5-28 09: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P>其实在现实设计中就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本地多层住宅的设计中,以六层住宅为例,按规范计算一般3个单元以下通过计算可不设防雷,而四个单元以上时则需设。这样在同一小区内就存在两种方式的建筑物,一般设计人员考虑到防雷设施增加投资并不多,其安全性可以增加很多,考虑到整个小区的整体性就都按三类防雷建筑设防。但有的审图人员认为违反了强条,审图人员认为即使出了问题,如果你按规范去做了也没你的责任,如果规范上不需做而你做了就是违反强条,而我们认为即使如此,也是标准适当提高,根本谈不上违反强条,但每次都没有什么结果。</P>
<P>此审图人员概念混乱,"应做未做"是违反强条,规范上不需做而你做了不应视为违反强条,适当提高标准是可以的。</P>
发表于 2007-5-28 09: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我国规范比较混乱,如经常使用的“高规”、“低规”逻辑不清,电气部分很不专业,语法不通,词不达意,近年来甚至有“厂家商业行为”参与。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10: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P>其实有一点大家都清楚我国的防雷技术水平。</P>
<P>据专家称:我国还不能准确的测量雷击的波形以及雷电流的大小,大部分还是抄国外的数据。</P>
<P>还有一个例子:曾经有一牧场主悬赏100W元,让各防雷专业公司解决牧场遭雷击,击死动物的事情。可没有一个公司敢接招。是悬赏的钱少了,还是技术不够?</P>
     
发表于 2007-5-29 08: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zzzzzz</B></FONT> 在(<I>2007-5-28 9:24:56</I>)的发言<BR>
<P>"规范中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有明确定义: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P>
<P>在条文说明中有此解释。但是条文说明只是一种推荐性的说明,并且并不全面。比如说商住楼,下面两层是大型商场,上面是住宅楼。是否“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在“防雷规范”条文中明确?</P><BR></DIV><BR>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说规范怎么理解太重要了.<BR>
     
发表于 2007-5-30 21: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重庆开县小学教室遭雷击,7名学生死亡,此建筑是否应设防雷设施?

大家执行标准要灵活,规范所提供的雷暴日数只是个某一地区的平均值,每年具体数值可能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环境适当的乘上一个可靠系数,才能降低雷击的概率,希望防雷规范修定时能考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5-25 21:48 , Processed in 0.080190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