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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条和强标怎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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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1: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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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条和强标怎么区别?
发表于 2011-12-23 14: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条:标准里的强制性条文
强标:强制性标准。与此相应,还有推荐性标准。
     
发表于 2011-12-24 11: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的黑体字条文,就是强条。
国家和行业,乃至地方的强制性规范,就是强标。
     
发表于 2011-12-24 1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在规范的前面几页都有提示。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09: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标准中的强条是强标,规范中的强条是强条,看来不对,那么楼上几位,《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强条也是强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所有的条都是强标,对吧?审图中的“其它”就是规范中没有的认为不合理
的条,对吧?
     
发表于 2011-12-27 12: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审图中心给你面子的时候,会把违反强标的方面给你放到其他方面。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08: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谢谢,这样啊
     
发表于 2011-12-28 08: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1)强制性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第九条规定: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发表于 2011-12-28 08: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2)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强制性条文应为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 此外,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而“强条”是施工图审查主要及重点内容。
     
发表于 2011-12-28 08: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换而言之,在2008年之后颁布的工程标准中,只要其中具有强制性条文(哪怕仅1条),那么该标准就称为“强制性标准”,编号即为GB;而无任何强制性条文的标准,编号只能是GB/T,就不算强制性标准了。
     
发表于 2011-12-28 08: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08年以前的房建标准呢?就有点复杂了。大致如下:
1)2002年以前出版的房建标准,若现在仍在生效的,那么其强制性条文就应到建设部相关《强制性条文汇编》中寻找;
2)2002年之后至今的强制性条文,一般都在该标准的前言或正文中有显示(如特殊说明或注以黑体字)。
     
发表于 2011-12-28 08: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无论如何,建设部文件都强调的是,审图主要依据和内容应是强制性条文,而不是强制性标准。
     
发表于 2011-12-28 08: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的是,建设部文件,在全国开展施工图审查的2000年,就已经混淆了“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2个术语。请看它的原文:
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发表于 2011-12-28 13: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标准和条文建立了暧昧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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