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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盒子

GB50052一2009。 7.0.5审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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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19: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图审意见正确。
理由:1、消防设备为重要设备,即使条文说明没有。也应该按其实际功能确定其是否重要;所以应该采用放射式
2、线路可靠性:设计采用T接,是什么T接方式?预制分支电缆尚凑合,采用穿刺线夹等方式则可靠性太低;
 楼主| 发表于 2012-6-22 21: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受教了
     
发表于 2012-6-26 0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应该每个防火分区设两路独立电源供事故风机吧,干线式一般只在事故照明、防火卷帘这类负荷用
     
发表于 2012-7-5 11: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的做法,鼻子的做法有普通电源与消防电源混用的嫌疑。
发表于 2012-7-12 16: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防火分区相当多,可附近3~5个防火分区设置分配电室,并在其中设置应急电源和常用电源进线(看做变电所母线延伸),供附近几个防火分区使用,虽需要商榷个人觉得还是可行的。
同意老康阁楼的做法,我地下室也都是这样做的,人防区域内的人防电站观察室兼分配电室设两个消防专用的总箱供人防区域消防用电,非人防区域也设一个分配电室设两台消防专用总箱。消防泵房用电直接引自配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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