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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gviing 于 2013-11-3 13:20 编辑
现在小区的住宅地下室一般都是连通的,配电房位于一层,一般都通过桥架或母线槽 由配电房经地下室到地下室设备总配电箱,各栋楼电源总箱。整个小区建筑物为共用接地体。在此情况下,各总箱是否需要装SPD?还是在配电房装SPD?
规范条文:
防雷规范4.3.8条
4 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5 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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